要真正加強勞工權益保障,必須以法規完善與執行落實為雙輪。以台灣現行《勞動基準法》規定的8小時工作、40小時工作週與休息日為核心,擴大加班費適用、提升違規成本,並強化勞動檢查與罰則。推動雇主參加勞工保險、就業保險與勞工退休金,保障失業、傷病與退休,建立透明申訴機制,保護舉報者。政府、企業與工會必須攜手推動職場教育與安全衛生,讓勞工真正感受收入與尊嚴的提升。
標籤: 勞工權益
便利商店員工有工會嗎
在台灣,員工組成工會是受法律保障的權利,便利商店員工亦不例外。工會可透過集體協商,爭取穩定排班、合理工時與薪資福利,並協助解決工作場域的不公平。實務上,部分連鎖店已成立工會分會,與公司對話提升條件。若重視被聽見的權利,參與工會是實踐勞動尊嚴的路。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與《工會法》,雇主不得脅迫、阻撓或解僱工會成員,促成公正對話。